顺义区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顺义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郊,城区距市中心30公里,地处北纬40°00'–40°18',东经116°28'–116°58'。东邻平谷,北连怀柔、密云,西接昌平、朝阳区,南界通州区、河北三河市。区境东西长45公里,南北宽30公里,总面积1020平方公里。地处燕山南麓,华北平原北端,属潮白河冲积扇下段。平原面积占95.7%。地势北高南低,坡度为6/10000,北部山地最高点海拔637米,平原海拔25-45米,平均海拔35米。人口民族户籍人口56.4万,常住人口70.3万,区境内有回、满、蒙等25个少数民族。

  顺义1998年撤县设区,总面积1021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424个行政村,2008年末户籍人口57.1万,常住人口72.5万,其中外来人口15.4万。顺义是北京重点建设的新城、临空经济高端产业功能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中国最大的航空港——首都国际机场坐落境内,投资260亿元的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已经竣工,T3航站楼投入运营;2008年奥运会赛艇、皮划艇、马拉松游泳在顺义举行,一共产生32枚金牌,2007年8月8日—26日“好运北京”赛艇皮划艇三项测试赛在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成功举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2009年顺义将举办中国第七届花卉博览会,将成为奥运之后拉动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顺义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先后获得“首都文明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体育先进区”、“国家卫生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等荣誉称号。